1. 昨日(2月21日)晚間,警方二度分別約談佩妮與嫌犯,釐清所有的細節,證實嫌犯就是影片中盜領存款的同一人無誤,沒有所謂的“藏鏡人”或“頂罪”的情形。
2. 戴佩妮於近期內並無任何發片或演出的計畫,所以無須做任何炒作的動作,而且十年來我們從未藉著任何社會案件來炒作戴佩妮的知名度,這明顯違背本公司及藝人一貫的原則與態度。
3. 本案件屬於公訴罪,必須背負刑責,不是一般的花邊緋聞可以不了了之,任何藉此炒作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,我們不會做。
4. 關於監視錄影帶的來源,是佩妮報案之後由警方陪同一起調出來檢視,在警方同意下用手機拍攝下來的,所以來源完全是沒有問題的。
5. 本公司尊重佩妮保護友人的意願,不想傷害友人的名聲,因此選擇不回應,但兩日來不忍看到佩妮身心飽受煎熬,承受外界的質疑,特發此聲明。
6. 佩妮是受害者,財產損失事小,心裡受創事大,畢竟犯案的人是她最信任的朋友。她沒有做錯任何事,不應該承受如此委屈;但既然她選擇原諒,我們絕對和她站在一起,希望這件事就到此為止,由法律來處理接下來的事情,讓大家儘快恢復正常的生活。
再一次感謝大家的關心與警方的努力,謝謝。
喜歡音樂總經理 陳子鴻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